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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工商办理假借灾民骗卖劣质电磁炉案件被评为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09-02-27
2月24日,湖北省工商局公布了200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英山县工商局办理假借灾民骗卖劣质电磁炉案件被省工商局评为2008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08年6月2日晚7时,英山县工商局方咀工商所接到举报:说是有人以演出为名销售电器。工商干部迅速赶到"演出现场",只听台上的"演员"说:"我们是四川灾区的灾民,由于家乡发地震,导致生活无着,希望英山好心的群众购买我们高质量的电磁炉,我们的电磁炉是正宗产品,质量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听说是来自灾区的灾民,台下的群众纷纷上台购买价格200元的电磁炉,不到5分种的时间,先后就卖出了5台。看到工商执法人员出现在台上时,这伙演出的人异常慌乱,无法出示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来他们来自重庆市凉坪县,并非震区灾民,而是长期在外以演出为名,非法经营电磁炉。他们以78元的价格购进电磁炉,再以200元的高价出售。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尚未销出的150多台劣质电磁炉,责令其就谎称灾民、骗取群众同情的行为当场向群众道歉,并对其无照经营的行为给予了2000元的处罚。 英山县工商局把发挥职能的工作与群众的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紧密联系在一起,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解难事,办实事,受到农民群众的赞扬。连续两年被省工商局、省消委会授予“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全市“一会三站”建设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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