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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张某因偷税罪被判刑三年 日期:2009-01-13
新疆克拉玛依市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因犯偷税罪,日前被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被判处罚金360万元。 据了解,克拉玛依市地税局稽查局于2006年9月接到举报线索以后,用14个月的时间,对该公司2003年~2006年4年间的两套账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补税款120多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该局于2007年11月28日将此案移交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法院宣判该案时,克拉玛依市地税局稽查局邀请了许多企业负责人进行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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