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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跨国企业钟情预约定价 日期:2002-03-26
【新税网北京03/26/2002信息】 税务机关加强转让定价审计
据报道,由于近年来法国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审计,许多法国跨
国企业的转让定价在审计后被调整,从而使得这些企业转而参与预约定价协议。近一
年多来,申请加入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国跨国企业大量增加。
1999年9月,法国颁布了预约定价协议法案,其目的是为了在对转让定价的
税收审计中,便于征纳双方对转让定价达成一致。根据该法案,法国跨国企业可以根
据自己的经营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向税务机关提出本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经税务
机关审批、双方对此达成一致后,则签订一份预约定价协议。签订协议后,如果本国
企业与外国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使用的定价方法与预约定价协议一致,税务机关就免
于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否则税务机关就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
对企业和税务机关都有利,再加上税务机关的大力宣传,许多跨国企业逐渐对预约定
价协议感兴趣,加入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越来越多。
其实,与企业签订预约定价协议,只是近年来法国税务机关加强转让定价税收审
计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税务机关还不断扩大审计的数量和范围,把以往只对大公司
的审计扩展到中小公司。据安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显示,从1995年到现在,
法国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审计几乎增加了7倍。
法国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进行税收审计的重点,主要是关联企业间调拨商品或服
务的定价是否符合公平独立原则,尤其是无形资产的报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融
资成本的分摊等是否符合税务机关的规定。对企业支付给低税区——其中包括支付给
瑞士、爱尔兰等国的所得,税务机关审查得尤其严格。
在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方法进行审查和调整方面,法国税务机关主要使用OEC
D转让定价准则中利润分割法,首先找出关联企业从交易中取得的需要分割的利润,
然后再根据各企业承担的职责和对最终利润的贡献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据此在
各企业间分配利润。税务机关通过审查一笔交易的利润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法国
税务机关认为,使用这种方法可使纳税人不得不上报其跨国营业交易额、毛利构成和
成本分摊等情况,有利于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税收资料。
根据法国税收程序法规定,税务机关的审计人员可要求纳税人在一定限期内提供
审计所需的资料,其内容包括:有关交易的品名、数量;采用的定价方法及采用原因;
企业财务核算、经济分析、经营战略等。如果纳税人拒绝提供这些资料,税务当局可
按已占有的资料调整企业的转让定价,如果纳税人不服,要求改变核价,则必须自行
举证。
另外,为了提高对转让定价的审计水平,法国对参加转让定价审计的税务人员普
遍进行业务培训,并请有关专家讲授经验,进行实例教育,以提高实战能力。必要时
还聘国际税收顾问协助进行审计。
加强审计使税务机关核增了大量税款,如1999年增收9.15亿法郎,20
00年增收12亿法郎。通过审计,还搜集了更多的相关税收资料,这又反过来进一
步增强了审计能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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