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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公司为什么改为荷兰公司 日期:2002-03-21
【新税网北京03/21/2002信息】 最近,设在澳大利亚的詹姆士。哈地工业
有限公司突然改组。改以荷兰为基地,成为一家荷兰公司,这对于澳大利亚企业界是
一个不小的震动。该公司经营建筑材料,其股票在澳上市,现将85%的利润改成荷兰
詹姆士·哈地工业公司。原来股东所持股票以一比一的比率改换成新公司的股票。
公司更改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税负太重,尽管该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已自2001年7月
1日起降为30%,但这家公司支付股息的利润来自美国,按照澳大利亚/美国现行税收
协定规定,股息应征15%的预提所得税,改为荷兰公司后,此项预提所得税税率为5%,
每年约可节税3,000万美元。
现在,澳大利亚/美国新税收协定正在谈判,但不很顺利。美国提出,可将预提
所得税税率降为5%,但要求对等补偿,而澳大利亚担心收入损失,未允考虑。 如果
税收协定中预提所得税税率不能让步,据报道,澳大利亚的其它跨国公司,如国民银
行、AMP有限公司与CSR有限公司等均可能步詹姆士·哈地工业有限公司的后尘。
但2001年9月27日,澳大利亚同美国已修订了1982年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根据议
定书的条款,澳大利亚公司从其美国子公司汇回的股息美国予以免税。由于美方税收
大减,此项免税推迟,自2003年1月起生效。
为了吸引更多的技术投资,修订的双边税收协定还将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
税率从10%减为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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