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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修改农业所得税 日期:2001-12-30
【新税网北京12/30/2001信息】 最近,罗马尼亚已实施对农业所得税(包
括某些注册费)的修改和调整。修改的详情归纳如下。
1、对农业所得税收的修改
2001年8号政令(刊登在2001年7月31日430号政府公报上)对农
业所得的税收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将于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改包括以
下内容:
“对农业所得征税”的称谓将改为“对农用土地征税”;
拥有超过10公顷农用土地的人将缴纳该税;
按土地的肥沃度,以15%的税率按政令中规定的推定所得征收该税;和对来源
于密集型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收入,将累计记入所得税基中。
2、新的注册费
在2001年7月358号政府公报上刊登了对经营注册征收新的费用以及发放
营业执照和相关文件公证等消息。这样,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注册主管机关可
以征收200,000至2,560,000列伊的注册费。如果注册资本超过10
亿列伊,其超过部分的资本额还要征收0.1%的附加额。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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