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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推出间接税改革方案 日期:2001-12-30
【新税网北京12/30/2001信息】 斯里兰卡2001/02预算案原来定于
2000年11月移送国会,因国会选举推迟,现已于2001年3月8日正式移送
国会审议。在这次预算案中有几项间接税的改革建议。
1、货物与服务税(GST)
原来规定,凡与政府投资局订有合同从事基础设施开发项目的纳税人为该项目进
口的货物,免征GST。这个免税期规延长到2002年3月31日。从事保健和住
房项目也可得到免税的优惠,但项目必须已经开始。
为促进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提供出口信息技术的服务,也免征GST。
2、关税
对给予国会议员,省议会议员,地方首长。公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税收优惠,应
立即停止执行。
3、国民保障税(NSL)
从2001年4月1日起,NSL税率从 6.5%提高到7.5%。从这天起,
珠宝也包括在NSL的范围内。为促进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提供出口信息技术的
服务,免征NSL。
4、税收鼓励
对提供出口信息技术服务所获取的所得免税。
对进口20座以上的车辆免征关税。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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