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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修改和规范关税及销售税 日期:2001-12-30
【新税网北京12/30/2001信息】 巴基斯坦国家税务局于2001年9月7
日发表了三个通告,调整2001/2002预算中的诸多不规范之处,主要涉及原
材料、商品、元件和其他项目的进口关税税率。这些调整包括以下几项:
国家税务局对产生柴油机设备,平滚筒轧机等50多个项目征收规范的税收。
上述项目的正式税率在10%至 20%之间;
国家税务局对超过100种商品免征关税。另一项宣布的免税涉及对车辆成套部
件进口实行从价计征的关税。对进口破伤风及甲肝疫苗采用优惠税率;
对实行特定税率的特种盘元钢,碳素国钢,树胶脂,润滑防锈防腐制剂,用于制
造轮胎的钢丝以及其他50多种商品将免征关税;
取消了许多进口商品的关税免税或优惠税率。例如,在发布的预算中涉及空调和
冷冻机、冰柜的压缩机和过滤器的进口免税已被取消。
另外,国家税务局在2001年9月7日发布的文件中宣布了对2001/38
9(1)号政令的修改,这样,对四种进口的工业原料包括葡糖醇,橄榄油和脂油,
将其一般销售税税率从15%增加到20%。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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