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号:人社部发[2013]16号日期:2013-0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 )精神,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我部决定在全国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各相关城市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请各地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各相关城市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附件:1.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百家城市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