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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地税局“全员阅文”促工作 日期:2009-03-16
湖南省洪江区地税局自2003年底推行公文处理系统以来,始终坚持对所有文件一律实行电子收发文。并且要求在文件精神的学习和传达上实行“全员阅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及时通过公文处理系统阅文,规定阅文时限为7天,若超过 7天仍无阅文记录,则对其按每件10元处罚;每个部门设立文书人员负责文件收发,文书人员必须3天内将文件分送至各每名干部职工,未及时分送的将按每件次2元进行处罚。2008年该局干部职工因未按规定时限阅文共被扣罚2796元。“全员阅文”的实施,让基层干部能随时了解宏观工作部署,领会上级工作意图、及时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既加强了税收业务学习,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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