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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享受税减免 日期:2009-03-16
为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江西省政府最近出台规定明确,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暂缓缴纳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2008年,全省外出务工人员达到680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增多。截至今年2月中旬,全省190万名返乡农民工中尚有47万人暂时处于在乡状态。 扶持一人创业,能带动多人就业。为此,江西省出台的相关规定明确,返乡农民工新创办的小型企业,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延期缴纳;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实行减半征收,并下放到县级地税部门审批,由年度审批一次改为半年审批一次。 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江西省税务部门免征营业税;销售货物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税务部门免征增值税。 江西省出台的相关规定明确,对工业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可比照执行下岗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暂缓一年缴纳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期满后仍有困难的可再延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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