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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按时高质做好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日期:2009-03-06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了解到,2008年省局圆满完成了“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其中4件办理结果为A类,6件办理结果为B类,代表或委员反馈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2008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共计接收和办理“两会”建议和提案10件,其中: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4件,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省局着力在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上狠下功夫。局领导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专门召开局务会部署该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省局还积极从完善制度入手,专门制定并出台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明确了办理的程序、分工、要求等,依法规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交办、督办、催办制度。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该局将注重解决问题放在的办理的首要位置,实行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承办工作和处室负责人负责制,并对初步答复意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集思广益,认真论证把关,高质量和高效率办理。承办前,各承办处室均做到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联系、沟通,了解真实意图,通过下基层调研、电话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倾听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既做深入调查研究,又与代表或委员充分交换意见,诚恳倾听意见,虚心征求答复意见,把正在做的、将要做的和今后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告诉提案人或建议人,取得较为一致的认识;对受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进行详细充分解释,积极争取满意效果。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主办和协办建议和提案,省局加强了协调力度,规定了各单位的办理时限和要求。为确保质量,省局还实行所有答复均由主办处室的分管局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及时在“福建省人大综合信息网”和“福建省政协提案系统”网上进行粘贴反馈,以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在回复的基础上,省局还狠抓了建议和提案的跟踪督查,强化建议落实,提高建议办理成效,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过细的工作,做到有始有终,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时效,以便更好地改进税收管理,强化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为繁荣海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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