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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企业去年获减税4153万美元 日期:2009-02-26
日前,记者从佛山检验检疫局获悉,去年共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21769份(佛山局主管禅城、三水两区)、签证货值57300万美元,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7093份、签证货值25754万美元,按平均减免5%的关税计算,共为企业减税4153万美元。 两区企业减税4153万美元 “原产地优惠政策有普惠制和区域性两种,前者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在最惠国关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佛山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佛山企业能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有36个,区域性贸易协定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也相对较小,正逐渐成为出口产品的主要优惠政策。 去年以来,佛山外向型企业不同程度地面临了出口“寒潮”。“我们积极利用普惠制原产地政策和亚太、中国—东盟等多种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帮助出口产品减免关税”,该负责人表示。 问题:政策利用率偏低 原产地优惠政策是企业应对外贸寒潮的有力措施,但根据对近期企业申领产地证情况的分析,佛山出口企业对优惠原产地政策的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区域优惠原产地政策利用率偏低。 “到目前为止办理了出口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的企业有2500多家,而申领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仅有100多家”,上述负责人表示,从数据上显示,部分企业仍没能充分利用,去年佛山检验检疫局辖区(禅城区、三水区)出口到与我国签订优惠税率协定的国家的法检货物货值达55986万美元,而同期申领优惠原产地证的货值为25754万美元,申领产地证的产品货值仅占出口总货值的四成多”。 “企业对区域贸易协定和原产地政策认识不够”,该负责人表示,部分企业感到证书填制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从表面看来,优惠原产地证所带来的效益是由进口商享受,因而其作用也容易被出口商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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