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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地税开出首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日期:2009-02-25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2009年自行研发了首个电子申报汇总系统,塔城市地税局成为首批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单位之一。纳税人所需电子版申报表统一从地税网站下载,填写完毕以邮件或U盘形式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指派专人审核并导入数据。此举不仅降低了征纳双方的成本,更是从源头遏制了纸质申报泄露高收入者隐私的环节。通过前期紧锣密鼓的宣传及辅导,近日,塔城市地方税务局使用新电子申报系统开出了首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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