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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县十九个乡镇个体增值税享免95% 日期:2009-02-2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联合下发--桂财税[2008]95号 "关于重新调整增值税 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精神,靖西县国税局及时启动"调整"预案,强化调整前期税收宣传,精心组织策划调整步骤,优化自身税收管理服务,细化税收核查审定等各项 工作程序,在当地对口管理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圆满完成全县各19乡镇个体税收起征点核查调整工作。据统计,这次大范围乡镇税收核查起征点调整中,共有1113户个体工商业得到国税部门"不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免征恩泽,占全县乡镇个体经营户的95%,年减免税收优惠共计1046多万元。县国税这一新举措,为本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扩大内需、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促和谐等几大因素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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