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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夷陵区国税局再度荣膺全区“红旗单位” 日期:2009-02-16
2月3日,从湖北宜昌夷陵区三级干部会议上获悉,该区国税局再次被夷陵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全区“红旗单位”。这是该局连续第9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过去的2008年,夷陵区国税局自觉将国税工作置身于全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提高自身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扎实开展满意机关争创活动,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全年累计组织国税收入63990万元,占年初省分计划59200万元的108.09%,同比增长20.32%,增收10805万元,连续第二年创下了“一年增收一个亿”的佳绩,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据悉,该局还被区委区政府推荐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所属小溪塔、雾渡河、龙泉、太平溪四个基层分局同时还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全区“文明单位”,实现了文明创建“满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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