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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增值税改革 使新疆30万商户年减税近14亿 日期:2009-02-10
今年国家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的政策,将为新疆相关纳税人减税13.8亿元。 据自治区国税局最新数据显示,1月1日起施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工业6%和商业4%,统一调低至3%,使得全区相关纳税人可减税13.8亿元。 据了解,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即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政策实施后,新疆国税对7.9万户小规模企业将减税11亿元,在原15.5万户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基础上,对达到起征点的8.1万个体工商户减税2.8亿元。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李振宇说,目前在国税系统管理的全区23.6万个体工商户中,有65%的纳税户因没有达到起征点而享受增值税免税,35%达到起征点的纳税户按照现行3%的税率上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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