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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龄两年交易可免营业税 日期:2009-02-07
目前,还在等待着营业税新政策交易房屋的乌鲁木齐居民,下周就可放心出手交易了。 2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了解到,下周起乌鲁木齐居民出售房龄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即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自1月1日至今已进行房产交易的居民,可持相关交易材料申请,税务部门在核实后可为其办理退税手续。 2008年底,为刺激楼市交易量,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起征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也随之调整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按照此前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将被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和总房价5.55%的营业税。此次将5年调低至两年,将使得二手房流转成本大幅度降低。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税征一处处长刘志斌表示,受政策转发时间所限,首府居民享受新政优惠政策的时间有所拖后,但这并不会让已经在国家政策出台后交易房产的人“吃亏”。如果在今年1月1日之后已经进行房产交易的居民,只要符合政策要求,即可申请退税。 据悉,从乌鲁木齐住房交易现有税种来看,房屋交易流通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卖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减轻了个人住房交易的税负,首府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仅2008年11月当月乌市房产交易中,缴纳契税数达4561户,比平均数增长36%;个人所得税166万元,同比减少40%左右。 伴随着营业税新政的执行,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市场60%以上的商品房都将享受政策优惠,节省成本平均在4.1%-5.5%之间。如果购房满两年,在营业税调整前,需缴纳营业税,调整后无需缴纳,可直接节省购房成本5.5%;购房1年-2年的二手房,按照营业税调整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约节省4.1%的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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