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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开始受理房产营业税减免申请 日期:2009-02-07
下周起,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契税办税服务大厅开始受理房产营业税减免申请。 2月5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策转发时间差、春节大假等原因,首府房产营业税新政从下周起正式实施,只要是房龄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即可办理申请免征营业税手续。” 除此之外,凡于2009年1月1日后(包括1月1日)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只要其所购住房符合“房龄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这一条件,即使按照原有政策已经办理了缴纳营业税手续,也可与卖方协商,由卖方出面到税务部门申请退营业税。 市民静候新政实施 家住六道湾灭火处的市民秦岭,从上月中旬起每隔几天就会到市地税局房地产契税办税服务大厅转一圈。秦岭说:“2008年年底我们就得知了减免房产营业税的消息,现在已经谈妥了一套房龄有4年的二手房,就等新政策实施后买房。” 秦岭算了算,他准备购买的房子是价格为30万元的普通住房。如果按照以往的税收规定,需要缴纳16500元的营业税款,而根据新规,这笔钱可以全省了。 市地税局房产契税办税服务大厅相关负责人说,从上月1日起,该大厅前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手续的市民明显减少,每天打进服务大厅的咨询电话有二三十个,全是询问新政何时实施的。 房龄判定有标准 家住团结路的市民张敏之说,自己看好的二手房已有三年房龄,但2008年5月才办下来房产证,要按这个算房龄不到两年,这样的房产是否能在减免之列?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减免税条件是按照完税凭证和房产证填发日期“孰先”原则判断的。假如市民购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填发日期是2008年5月1日,而该房最早的交易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2006年1月1日,那么,在税务人员处办理登记时,税务人员经核实后可判定该房自2006年1月1日起计算房龄。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规定,营业税必须由卖方出面缴纳,减免税申请也必须由卖方提出,而此前大多数情况下,买方并不清楚这一规定,因此未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新政执行后,买房市民应与卖方协商,要求其提供完税凭证及房产证原件,及时到办税大厅进行申请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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