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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个税检查百人领取罚单 日期:2009-01-10
新疆自治区地税局自去年11月份在全区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新疆地税部门已对5名虽足额缴纳税款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分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在160名少缴或未缴税款的纳税人中,地税机关已对其中94人处以了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14人还被加收了滞纳金;其他应申报未申报及应缴少缴税款的涉税行为,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了解,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新疆各地、州、市和县、市、区地税机关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选择了银行、石油、煤炭、证券、烟草、电信、民航、铁路、专业培训机构以及上市公司等高收入行业或企业,主要对其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383户扣缴单位应扣税款19505.68万元,已扣税款19429.32万元,应扣未扣税款66.95万元;检查年所得12万元以上应自行申报人数3115人,已申报人数3105人,应申报未申报人数为10人,未足额缴税人数为135人。检查出有问题的170名纳税人涉及的所得项目主要为“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等,其年收入额共为6500万元,少缴或未缴税额为273.69万元。 据悉,新疆地税部门对检查出的上述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石河子市地税局还公开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9起,起到了警示教育和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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