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营业税新政实行 市民可享优惠政策
日期:2009-01-08
在“百姓民生热线”中,二手房营业税新政备受市民关注。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二手房营业税新标准目前已经在全市实行,各区县税务、房管部门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执行,市民可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本市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新政策将原先的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目前新政策已在全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