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涪陵区地税局三措施落实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宣传解释工作 日期:2009-01-08
为确保新营业税暂行条例顺利实施,针对条例的变化和调整,近期,涪陵区地税局采取三措施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新条例出台背景和修改内容研究。认真做好了新条例出台背景和本次修改内容研究解读,针对新条例部分条款不明确之处,如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个人无偿赠等内容,基层税务机关该如何把握等问题及时请示市局,为宣传解释工作奠定基础。 二、认真开展新条例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工作。对内,于12月24日召开了各单位业务辅导员贯彻学习会,将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到每个征管单位,要求系统地税干部熟练掌握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外,要求各征管单位深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进行专门的辅导培训,以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同时利用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纳税人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加强新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和政策变化对经济影响分析。结合全区营业税纳税人分布状况、纳税现状等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新条例对全区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深入分析新条例对全区营业税收入的影响,特别是重点加强从最敏感,最急需落实的“二手房”窗口办理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涉税问题落实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便及时掌握新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或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确保营业税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