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系统去年出口退(免)税493.8亿元
日期:2009-01-08
2008年,为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缓解金融危机对外贸出口企业的经营压力,山东省国税系统充分发挥出口退税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及时把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共计完成出口退(免)税49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出口退(免)税额度创历史新高,积极促进了社会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说,在出口退税中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抓好出口退税进度,促进外贸出口发展。山东省国税系统对出口退税进度按季度进行考核,加强对各地的工作督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协助企业加快单证回收速度,提高出口退税申报质量。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对符合规定要求的退税资料,做到随到随审随批,不滞留,不积压,今年山东省共审核出口退(免)税501.8亿元,实现了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应审尽审"。山东省国税局将及时总结分析全省出口及退税工作的趋势和特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进,切实保证"应退尽退"。
转变服务理念,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为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缓解金融危机对外贸出口企业的经营压力,山东省国税系统着力解决好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企业创造简便快捷的出口退税服务。扩大出口退税审核权限下放范围, 将出口退税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局,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审批手续,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更加方便快捷。抓好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在全省的推行工作,2008年接收并读入外汇核销单正常核销电子数据816821条,已受理退税申报核销单数据501713条,申报退税额1790994万元,已通过审核的453627条,审核通过退税额1631104万元,极大地便利了出口企业的退税业务。做好老长贸合同备案工作,山东省28户出口企业的40个出口合同已经过审批,可按2007年下调前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共涉及出口额11.1亿美元,企业将多获得出口退税4.1亿元。
加强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征退税衔接工作。根据国税总局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征退税衔接工作现场会,将征退税衔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交流,并现场观摩了滨州市区局征退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国税机关出口货物税收管理行为,密切了征退税工作衔接,提高了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水平。
强化分析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山东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赵莲珍说,全省国税系统充分利用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平台,定期筛选并对下发布出口退税疑点信息,指导、监督各市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的落实,并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重点行业出口退税评估及应征税出口货物检查,共查补收入2016.7万元,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