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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地税局入库耕地占用税大幅增长 日期:2009-01-07
2008年宁明县地税局共组织耕地占用税入库906万元,比去年由财政部门征收总量增收898万元,增长112倍,占地方税收总量的13.52%。 自2008年1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归地税部门征管。为此,宁明县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全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耕地占用税征管技能,确保做到依法治税。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耕地占用税归口地税部门征管的新规定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税法“常识”;同时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意识和依法纳税意识。三是开展税源普查。该局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税源普查,对各类企业、畜牧饲养、农民建房等占用耕地情况进行逐户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实现耕地占用税源头控管。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该税种征管的科技含量。五是依法综合治税。该局主动与土地、财政等部门加强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协税护税力量促进作用,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以法治税,加大日常征管特别是对欠税企业的清缴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该县耕地占用税收入大幅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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