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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年收入12万以上者个税申报启动 日期:2009-01-06
宁德市2008年度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的申报政策没有变化,个人纳税申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唯一不同的是,今年首次增加网上申报方式,市民申报更方便。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省地税局开发了网上申请系统,可实现个税申报数据在全省范围内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以及完税证明打印和查询统计等。纳税人只需带上有效证件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获取密码,就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税收咨询电话12366或登录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咨询。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要在年度终结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未在限期内申报的,一经查出,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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