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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已经开始实施购房满两年免征营业税新政策 日期:2009-01-05
财政部昨日发出通知,指出明年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销售超过两年(含两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记者注意到,关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我省于11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大研认为该政策是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企业帝遍困难的情况出来的。他分析称,从政策本身看依然有所限制,例如政策中将时间从原来的5年改为两年,把过去的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另外,其中也提到非普通住房,根据昆明的实际,144平方米以下的为非普通住房,而144平方米以上的为普通住房。政策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样看来,政策仍在鼓励自主需求,而对鼓励改善和投资需求政策依然没有放宽。“下一步还会有相关政策继续出台”,周大研个人认为,目前的政策仍然不够到位,尽管新政实施以后,市场有所回升,但还没有回升到正常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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