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上班首日:江西45人主动申报“年所得超12万元”个税 日期:2009-01-05
1月4日是2009年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南昌市办税服务大厅门庭若市。据悉,当天,共有45位纳税人来到了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向地税部门递交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成为了今年首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者。 45人主动申报“年所得超12万元”个税 记者在南昌市地税局办税大厅看到,申报纳税的人已排成了长队。从上午10:00-11:15仅一个多小时,就有来自省工行、浦发银行、二十一世纪出版等十余家单位的15位纳税人来到了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向地税部门递交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成为了当天首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者。 据介绍,截至当日下午四时,全省共有45人进行“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涉及年所得总额2587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63万元,应纳税额305万元,补缴税款234万元。 3月31日前未申报要受罚 江西省地税局通过本网温馨提示广大纳税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已于1月1日开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且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上网以及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三种方式进行申报。凡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去年全省23373人申报“年所得超12万元”个税 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23373人,共申报年所得额618905.8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42197.23万元,已扣(缴)税额74365.22万元,减免税款238.87万元,补缴税款3172.9万元,退税19.77万元,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3.32万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