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8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开始主动申报个税
日期:2009-01-05
今年是我国实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税的第三年。今天是2009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南昌市办税服务大厅门庭若市,上午10:00-11:15仅一个多小时,就有来自省工行、浦发银行、二十一世纪出版等十余家单位的15位纳税人来到了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向地税部门递交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成为了今年首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者。
与南昌市地税局一样,元月4日我省地税各级办税服务厅迎来了第一批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截止当日下午四点,全省共有45人进行“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涉及年所得总额2587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63万元,应纳税额305万元,补缴税款234万元。
据了解,今年纳税人可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直接到地税机关申报三种方式。纳税人申报时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可从江西地税网站(http://www.jxds.gov.cn)上免费下载,也可直接到到当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省地税局通过本网温馨提示广大纳税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已于1月1日开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且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上网以及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三种方式进行申报。凡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去年,我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达到23230人,年所得总额6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