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企业将遭淘汰
日期:2007-08-30
间将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50万吨,落后酒精产能160万吨,落后味精产能20万吨,落后柠檬酸产能8万吨;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24.2万吨。
分年度目标任务
2006-2010年:分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210.5万吨、230万吨、106.5万吨、50.7万吨和52.3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47万吨。
2006-2010年:分别淘汰落后酒精产能10.1万吨、40万吨、44.4万吨、35.5万吨和30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64万吨。
2006-2009年:分别淘汰落后味精产能2.8万吨、5万吨、8.7万吨和3.5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0万吨。
2006-2009年:分别淘汰落后柠檬酸产能3.3万吨、2万吨、1.9万吨和0.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3.2万吨。
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等法律、法规。
2、国家颁布实施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国家环保政策及标准。
3、地方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链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总局关于做好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