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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20%二手房个税可扣除装修费用 日期:2006-09-22
个人转让住房,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的有关凭证,按照转让增值部分扣除20%个税的,在计算个人住房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从其转让费中扣除装修、贷款利息、手续、公证费用。 昨日,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贷款利息及手续费、公证费按有效证明据实扣除。扣除装修费用的,要求纳税人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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