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国税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按季开展了对零负税申报企业和低税负企业的专项调查评估。
一、深入调查,分析企业异常原因
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分析方法对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资料及会计报表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零负税申报和低税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零税申报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办企业厂房建设、设备调试周期较长,企业尚未开始生产;二是企业名存实亡,不再或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三是企业以管理机构的形式出现,不需生产经营。
(二) 负税申报及低税负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原因。出口企业享受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某些产品和行业实行低征高扣,如农机产口;二是一段时期内存货大量增加,进项税金较多;三是企业产品附加值低、毛利率低;
(三) 除正常原因外,异常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实现销售不开票不申报;二是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压票不申报;三是虚列进项税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四是不符合条件抵扣税额,如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劳务、免税项目等购进货物进行抵扣;
二、分类管理、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一) 对尚未经营的企业,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对筹建期较长的企业核发筹建期营业执照(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做好备查簿登记,纳入片管员日常巡查名单,掌握企业的筹建进度,督促企业及时换取营业执照。
(二) 对企业名存实亡,不再或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的,要求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三) 对已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 对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不及时申报纳税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对134户04年1-6月普通发票用量较大的企业的专项调查和评估,调查的内容主要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否及时申报纳税,是否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确保企业及时申报;
(五) 实施重点打击。对于企业实现销售不申报,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虚列进项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达到移送稽查标准的及时移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
三、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开展预警服务。通过“惠山区国税局”网站 “纳税预警”栏目,对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税收负担率等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开展点对点的个性化预警提醒。
二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规范普通发票使用时限管理,落实查验销号制度,纳税申报时要附普通发票销项清单,加强普通发票开票额与申报额的比对;
三是健全片管员制度。对销售额较大,税负偏低的企业管理分片落实到人,实行季度巡查制度,逐户进行监控,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四是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建立分局、镇、村三级网络组织,通过协税护税网络掌握企业异常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