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税局明确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目标
日期:2004-09-21
一是征管质量持续优秀。征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管理基础更加夯实,税源监控日趋严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分别保持99%、98%、99%以上,无新增欠税,陈欠每年压缩20%以上,考核要求分别达到国家税务总局评定的优秀等级。二是征管效率不断提高。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不断推进信息化和专业化,形成集约型税收征管,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税收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GDP增长速度。人均征税额逐年升高,办税时间逐步减少。三是执法水平稳步提升。税收政策执行正确率、优惠政策审批审核正确率、减免税审批准确率、税务行政许可准确率和非许可审批准确率分别达95%、90%、95%、90%以上,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数量趋于零。四是税收成本逐年下降。机关经费增加率与税收收入增长率之比小于1,纳税成本率逐年下降,征税成本不断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