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乡两级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各级财政支出要向农村倾斜。这是近日记者在全省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我省在免征农业税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全省县乡财政普遍较为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按照全国税改会议要求,我省将在县乡两级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各级财政支出要向农村倾斜,财政收入新增部分要增加对农村支出的比重。原来由“三提五统”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经费纳入县乡财政,打足预算,不留缺口。凡属县级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同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县级政府委托乡级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配套资金;县级政府制定相关支出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乡级政府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