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召开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四年来全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经验,安排部署深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完善政策,把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推向深入。省委副书记、省长杨传堂,省委副书记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传堂在会上说,农村税费改革是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治本之策。我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四年来,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和“三个确保”为要求的第一步改革目标。他指出,今后全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五年内取消农牧业税,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切实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狠抓一个落实,深化三项改革,做好五个完善。“一个落实”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减征、免征农牧业税的政策落实工作。据初步测算,今年的各项改革政策到位后全省平均降低农牧业税率2.5个百分点。同时,从今年起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2300万元,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抓好财政转移支付,优先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 “三项改革”即:一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二是深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保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需要;三是深化县、乡财政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五个完善”即:完善农村牧区“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制度;完善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医疗和保障制度;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完善涉农收费管理制度。
随着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全面深化,今后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更加艰巨。为此,杨传堂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要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以利于制定更加贴近实际的决策;要加强宣传培训,使农牧民群众真正理解改革、拥护改革、参与改革;要加大督促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把政策不折不扣地交给农牧民。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的严肃查处,取信于民。
宋秀岩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省派驻各州(地、市)联络组成员,各州(地、市)、县政府分管税费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财政、教育、农牧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州(地、市)编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