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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副部长出使中国 欲谋信息产品零关税 日期:2002-10-09
【新税网北京10/09/2002信息】 零关税挑战中国电子业
虽然中国的电子企业早在中国加入组织前就开始面对外国企业竞争,但一项中国
入世时签署的要求电子产品零关税的协议,仍然对中国的电子企业,尤其是制造消费
类产品的电子厂商构成挑战。美国商务部负责科技事务的副部长飞利浦·邦德9月来
访北京时表示,美国的信息技术行业对中国能否履行这项协定表示担心。
这个名为《信息技术协定》(ITA) 的协议是中国入世时签署的协议之一,由美国
于1997年提出,旨在要求降低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直至为零。《信息技术协定第
二阶段将电视、录像机、收音机、印制板制造设备、平板显示器、音频设备等消费类
电子产品也纳入零关税产品清单中,这些产品将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分4个时
间段降低关税,到2002年1月1日把关税降为零,允许发展中国家最晚到200
7年1月1日把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除了参加9月23-25日在北京举办的第8届电子论坛,邦德还与中国官员进
行了会晤。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惯例地与中国国家科技部的官员会晤,邦德还会见
了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的官员。这些会见可能与中国
对15种信息技术产品实行的认证制度有关。
据报道,中国已经遵照《信息技术协定》的要求取消了多数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
关税,但又开始要求进口商须通过一套特别的认证程序来获得进口15种信息技术产
品的零关税优惠。
美国认为中国对15种信息技术产品的新的认证制度违反了《信息技术协定》。
邦德在出席会议期间提出了这一问题。
据邦德介绍,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信息化办公室的会见只是一个接触性的会谈,
双方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或者成果。美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商务助理曹淑娟表示,稍
后美国会派一个工作小组到北京与中方继续接洽和讨论。
另据报道,中国没有提供解决该问题的具体时间表,但他表示对与中国政府正在
进行的谈判充满信心。邦德表示,希望通过努力,使得不再进行另一方重复的检验。
目前还难以证实必须得到认证的15种信息技术产品都是什么产品。但主办第8
届世界经济论坛的中国电子商会的副会长王宁透露,这些主要是消费类产品,关于这
些产品是否应划为信息技术产品争论已久。
由于信息技术产品与家电产品日益融合,给产品属性的划分带来困难。在第8届
世界经济论坛上,彩电生产厂商TCL总裁李东生曾质问欧盟代表,为何只给中国彩
电厂商每年40万台的配额,而不是实行零关税?王宁透露,中国的家电厂商很需要
政府给予保护,以避免国外零关税产品的冲击。
在一份国家经贸委制作的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月度进出口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到电
话、彩电以及激光视盘放像机(即DVD、VDC) 都名列其上。根据这份资料显示,今年
1-7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累计463.3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
67%,进口累计425.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89%,实现顺差37.
75亿美元。
据悉,负责制订相关认证(检验) 规则的是中国外经贸部和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
与美国政府积极为美国企业奔走相比,中国企业似乎缺乏一个有力的代理人为它们游
说政府。中国电子商会是1998年成立的,但在全国不过仅有3000多家会员。
而据王宁估计,中国的电子生产企业至少有10万家。中国彩电生产企业最近刚刚在
与欧盟反垄断案中的胜利也是由于几家彩电厂商的努力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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