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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开放黄豆、豆粕等农产品市场 日期:2002-07-30
【新税网北京07/30/2002信息】 泰国政府已批准开放进口黄豆及豆粕等农
产品市场。
根据泰国商业部有关决定,世贸组织成员国在进口黄豆时不再限制进口数量,配
额内关税为0,配额外关税为81.8%。进口豆粕时不受数量限制,配额内关税为
5%,配额外关税为119%,外贸厅根据2001年进口记录向进口商发放进口配
额。
另外,玉米的进口规定配额为5.4万吨,配额内关税为20%,配额外进口不
受数量和期限限制,进口关税是74.6%,并征收每吨180铢(约合4美元)的特
别例费。从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进口则不受数量及期限限制,只征收5%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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