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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都不想发生大规模贸易冲突 日期:2002-01-21
【新税网北京01/21/2002信息】 据报道,日前,世贸组织再次驳回美国的
上诉,对美欧间长达四年的贸易争端作出最后裁决,再次认定美国对其跨国公司通过
海外子公司出口商品提供减税优惠属于非法出口补贴,违反了世贸准则。专家认为,
世贸组织的这一裁决使美欧贸易争端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为欧盟对美国进行关税报
复打开了大门。
争端长达四年,WTO四次裁决
美欧之间这一长达四年的贸易争端起于美国的《外销公司法》(FSC法案)。
1984年美国制定《外销公司法》,规定美国公司通过海外子公司向境外销售美制
产品,其境外所得不计入征税,从而使美国6000多个企业每年获得约40亿美元
的出口减免税。欧盟认为此法案具有恶性税收竞争性质,于1998年4月将此事诉
至世贸组织请求裁决。1998年10月,世贸组织经调查作出裁决,判定美国FS
C法案提供的减免税属非法出口补贴,要求美在2000年10月前废止该法案。美
国不服,向世贸组织专家小组提出上诉。2000年2月,世贸组织作出第二次裁决,
维持原裁定。
2000年9月,美国国会迫于欧盟和世贸组织的压力,通过了《废止FSC和
境外所得不计入(征税)法案》,用来取代原来的《外销公司法》。但欧盟认为新法
案仍然沿袭了原来的非法出口补贴内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欧盟再次提出上诉。
2001年8月20日,世贸组织第三次作出裁决,正式认定美国每年为其海外子公
司提供的减税属于非法的出口补贴。今年1月14日,世贸组织对美欧贸易争端作出
最后裁决。
欧盟曾威胁对美征收40亿美元报复关税
1月14日,世贸组织的裁决一公布,欧盟贸易代表拉米就发表声明,对这一裁
决表示欢迎,并要求美国尽快接受裁决,彻底修改相关的税收法规,结束双方长期以
来的纠纷。拉米说:“现在已到了美国尽快接受裁决并永久性地解决争端的时候了。
不管怎么说,我们希望美国作出最快的反应。”否则,欧盟将对美国进口商品征收高
额的报复性关税。
世贸组织也表示,如果美国不遵守最后的裁决,该组织将成立一个专家仲裁小组,
在60天时间内决定欧盟能够征收的报复性关税数额。据报道,2000年9月,欧
盟曾提出对美国销往欧盟的商品每年加征40.4亿美元的报复性关税,并制定了一
个范围很广的可能被制裁的商品名单,其中包括谷类、书籍、钢铁制品、电子产品和
航空产品等。如果欧盟的这一要求得到支持,那么这将是世界贸易组织六年历史上数
额最大的关税惩罚。
但是,国际贸易专家认为,仲裁小组最后可能大大减少这一数额,因为他们担心
这样会引起双方彻底的贸易战,欧盟可能会在贸易战中失利。另外,出于同样的担心,
欧盟也会在对美国进行制裁前谋求最后的和解途径。
美国选择余地已非常有限
美国官员对世贸组织的裁决表示失望。美国贸易代表说,欧盟的报复威胁相当于
对美国“使用核武器”,将打乱其在全球的贸易体系。美国还对世贸组织裁决的公正
性提出质疑,他们在辩护中说,外销公司法是为了避免对海外公司的收入进行双重征
税。美国制造商联合会的主席米切尔.巴罗德说,世界贸易组织的准则明显地对主要
实行属地原则的欧洲国家有利,欧美间的税收争端主要是由这一问题引起的。他呼吁
美国和欧盟在今年的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中,对这一问题进行磋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官员则说:“美国将履行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责任,
继续寻求同欧盟的合作,以解决争端。”但他没有说明,美国是否遵守裁决,并根据
裁决内容修改其税收法律。另外,美国官员还承认,在世贸组织驳回美国的上诉,再
次裁定其存在非法补贴后,美国可选择的余地已经非常有限。但有关专家认为,美国
仍有其他的选择,如作为补偿,美国可以降低欧盟产品的进口关税,或者要求进行新
一轮的全球贸易谈判来讨论这一事件。
国际贸易专家认为,尽管美国不会简单地认输,欧盟也表现得态度强硬,但美欧
都不想发生大规模贸易冲突,双方会尽力寻求解决的办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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