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欧盟明年实施普惠制新方案 日期:2001-12-26
【新税网北京12/26/2001信息】 欧盟理事会日前一致通过普惠制新方案。
新方案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3年,有以下7项主要内容:
●对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按优惠税率下调3.5个百分点给予普惠制待遇;●迄今
为止优惠税率低于今后优惠3.5%之后实际税率的,维持不变;●对最不发达国家
(LDC)继续实行零关税,但香蕉、大米和糖仍有过渡期安排;●对纺织品和服装的
普惠制待遇由原先的按优惠税率下调15%升至下调20%;●下调后实际税率低于1%的,
免征关税;●为鼓励发展中国家按核心劳工标准和环保标准生产出口产品,符合规定
的进口产品的普惠制优惠幅度为8.5%,纺织品和服装优惠40%;●对巴基斯坦予以
特殊安排:从该国进口的很多产品,尤其是服装和家纺产品免征关税;纱、布等纺织
原料继续实行优惠税率;此外,现有配额一律增加15%。
另据报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绝大多数成员国近日在巴黎就实行统一
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环保审查准则达成一致,其主要内容有:●将重点集中审查大
型和敏感的融资项目;●通过筛选程序个案甄别需深入审查的具体项目;●经筛选确
定的项目方进行深入审查;●对需提供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敏感项目,根据世界银
行等国际公认和通行的环保规定统一个案核定项目数据。
据德联邦经济部官方网站称,上述26个OECD国家(土耳其和美国除外)将从明年
元月起率先实施该统一准则,加强各成员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间的合作,并为2003年
底OECD组织全面引入统一准则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 (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