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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强化对进口商品管理 日期:2001-09-27
【新税网北京09/27/2001信息】 印度政府决定对那些价格过低的进口货物
征收最低关税,这将有利于核查并减少低报货价和外国商品倾销。实施这个关税修改
措施后,政府将每月检查每种商品的价格,并决定其“正确价格”。进口商将不得不
交纳当前关税和以政府固定美元价格为参考按照价值计税,尽管合同价低于政府制订
的固定价。这样不同进口商交纳的关税就可能不同。
最初政府决定对进口食用油实行固定关税税率。然而最终清单要在晚些时候由政
府公布,因为需要增加一些消费品和工业品名单。据报道,所有的食用油,包括粗、
精制向日葵油、豆油、棉籽油、菜籽油、棕榈油将以世界商品交易所如KLC、CBoT和
Nymex的价格为参考每个月核查价格。预计这项措施将不但支持海关税收,还将减少
人为因素的影响。另据报道,尽管有关官员安慰进口商说,除非棕榈油一吨差价在1
0美元以上否则不会更改关税税率,但是进口商们对进口最低关税政策仍然感到不安,
人造黄油生产商对此更是深感失望。他们担心,所增加的关税最终还是要由购买者和
生产商们承担,将打击生产厂家和贸易商的积极性。
另外,为了控制易腐烂食品的进口,印度贸工部外贸司发布了一项公告,规定了
有关进口卫生标准。其中规定在进口时至少要有60天的保质期限,这将有助于防止销
售过期进口食品。保质期限根据产品标识包括生产日期和失效期来计算。
另外根据1998年牲畜进口法及2001年的补充规定,还制定了进口动物制品如冻肉
等需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并且进口此类食品的船只需要得到印度畜牧业和乳品业局
签署的进口卫生许可证。对于进口肉和肉制品,家禽制品,猪、羊、山羊的器官组织,
蛋及蛋粉,牛奶及奶粉,牛饲料,宠物食品的,需得到卫生许可证才能进口。
(e2001092700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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