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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强调受援国政府应对贷款项目负责 日期:2002-09-28
【新税网北京09/28/2002信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9月26日
公布了该组织向成员国提供贷款援助附加条件的新指导方针,强调受援国政府应对贷
款项目更加负责。
基金组织官员在公布这一新方针时说,受援国政府的首要责任是选择、确定和实
施相应的经济和金融政策。基金组织要求受援国政府致力于改革,并鼓励其在国内寻
求更广泛和更深入的支持,以便卓有成效地实施各项政策。
基金组织官员还说,根据新方针,该组织制定贷款条件时将具体考虑各国国内社
会、政治等情况的差异性,并提出不同的要求。他们还表示,基金组织将加强同其它
机构以及各成员国政府的合作与对话。
基金组织规定贷款附加条件的目的是促使受援国政府在经济和金融政策上作出相
应的承诺,以确保合理有效地使用贷款。基金组织原有贷款条件指导方针是从197
9年开始启用的。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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