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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的生态税收 日期:2002-09-25
【新税网北京09/25/2002信息】 比利时的生态税是对使用时会产生环境污
染的产品征收的一种税,此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纳税人为特定产品的生产商,主要应
税产品包括饮品包装物、一次性相机、电池、特种专用墨水、杀虫剂、纸等。
饮品包装物,一般不考虑其内装物的类型、容量,税率均为每个包装物15比利
时法郎。特殊的免税规定包括:对木制、陶制、瓷制的饮品包装物免税;对确可再利
用、确可收集、再利用具有可操作性、表面具有显著的可回收或可再利用标志的包装
物,可以免税;达到一定回收率的饮品包装物,如玻璃、金属、合成材料及其它包装
物,从1996年到2000年的转型期内可免税,此后即正常征税。
一次性相机,规定税率为每个300法郎。对可再利用或可再回收的一次性相机,
即通过技术手段可使回收率达到80%以上的一次性相机,可以免税。
电池,规定每个征收20法郎生态税,其中不包括用于计算机数据的永久储存、
用于科学研究和专业设备上以维持重要功能和程序的电池。对通过收取押金(即一个
电池最低收取10法郎押金,以保证较高回收率)的办法可回收且有书面证明该电池
是产自比利时的可免税。
特种专用墨水、胶水、溶济及杀虫剂等产品的包装物,如果其内装容量超过一定
标准,如溶剂超过5升,工业用胶水超过10升,那么就应对此包装物征税,税率分
别为溶剂每5升征税25法郎,胶水每10升征税25法郎,但每个包装物的最高纳
税额不超过500法郎。如对这些产品在生产环节实行了收取押金、回收奖励、包装
物评级等制度,而且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每组产品包装物的具体回收率可以计算,
则此类包装物可以免税。
对某些化学品在作为杀虫剂使用时税率为每克10法郎,但对用作消毒剂的非农
用杀虫剂,或直接出售给农业或者园艺公司及种子消毒公司的农用杀虫剂免税。
对以纸或者碳为原料的产品,每公斤征收10法郎的生态税,但此规定不适用于
书籍、卫生纸、家用纸、纸制包装物等。从1997年起如果纸制品和碳制品能收集
并可回收再利用,则可免税。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比利时生态税主要是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产品征收,
而非直接对污染物征收。同时广泛采用押金回收、回收奖励、产品评级等方法和制度,
促进可回收产品的循环利用。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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