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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地:国际反避税的焦点 日期:2002-10-28
【新税网北京10/28/2002信息】 所谓避税地,狭义上是指那些不课征某些
所得税和财产税,或者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率远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广
义上是指那些能够为纳税者提供某种合法避税机会的国家和地区。也有的国家和地区
虽有规范的税制,但能够向非居民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也属于避税地。人们一般所
说的“避税地”都是广义上的概念。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
地逃税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避税地已成为国际反避税的焦点。
避税地的形成有多种因素
国际避税地的形成与许多因素有关。
其一,历史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把缺乏资金、技术的殖民地、半殖
民地及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作为资本输出的目的地,同时通过资本输出,控制了输入地
重要的国民经济部门,使其在政治和经济上不同程度地丧失了独立性,在税收上也不
同程度地丧失了自主权,被迫制定有利于资本输出国的低税制度,从而成为国际避税
地。
其二,制度原因。有些国家和地区在税收制度设计上,严格奉行某一原则或理论,
制定了低税负税制;也有的国家或地区在税收征管上存在漏洞和缺陷,这也可能使其
成为避税地。
其三,经济原因。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出于振兴本国经济的需要,往往在
税收上制定一些吸引投资的特殊优惠措施。这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一旦被跨国避税者所
利用,那么它在客观上就成了国际避税地。还有一些国家凭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
自然资源和充裕的财政资金,不需要提高税负,一直保持低税率,也成为避税地。
另外,避税地一般还必须具备另外两个条件:一是政治上必须相对稳定;二是法
律规定上必须允许跨国投资经营者自由出入境,并满足其社会公共设施先进、生活和
工作环境良好等方面的需求。另外还要实行自由宽松的海关条例、银行管理条例、工
商管理办法、外汇管理办法等。
利用避税地避税形式多样
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地避税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在避税
地建立常设机构,把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所得,利用避税地较轻的税负纳税。这是最常
用的国际避税手法。二是通过集团内部收入与费用的分配,向避税地常设机构转移应
税所得。通常是高税国的总机构向避税地常设机构分配其费用,借此转移部分所得。
例如在高税国的各种银行,向避税地的常设机构分摊比例不相称的总机构费用。三是
建立基地公司。基地公司是以避税地为基地而建立的从事转移和积累利润的避税公司。
基地公司有各种形式,有的以持股公司形式设立并以从事投资方式存在,也有的以金
融公司形式设立和存在。此外还有贸易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专利
公司等形式。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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