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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央行要求成员国严格执行财政纪律 日期:2002-10-18
【新税网北京10/18/2002信息】 欧洲中央银行10月17日敦促欧元区各
成员国削减国家债务,并要求它们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以提高各国财政政策的可信度。
欧洲中央银行在当天公布的10月份月度报告中,就财政赤字过高问题不点名地
批评了德国、法国、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国,指责它们未能利用经济增长率较高时期整
顿本国财政。欧洲央行要求这些国家遵守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将本国财政赤字
水平严格控制在其国民生产总值3%的范围内。
欧洲央行同时警告各国,不要试图依靠出售国有资产的办法来达到改善本国财政
状况的目的。因为此举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减缓财政压力,但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国家财
政状况。比如,德国就曾通过拍卖第三代移动通信经营执照以及推动德国电信和邮政
上市,获得了大量的收入,但德国的财政赤字水平并未因此明显好转。
德国财政部长汉斯·艾歇尔10月16日说,由于经济不景气所导致的税收减少
及今年遭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德国今年的财政赤字有可能突破3%的上限。欧盟负责
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索尔韦斯已就此向德国发出了警告。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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