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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评税规程 日期:2002-08-19
【新税网北京08/19/2002信息】 评税,即税务局对纳税人申报内容的真实
性进行评估和核实,以保证税款如实入库,发现稽查线索,为改进和提高税收管理积
累经验。评税是新加坡税务局的核心工作之一。为了保证评税工作质量,强化评税工
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新加坡税务局制定了严密的评税工作规程,要求评税人员必
须严格执行。
新加坡税务局的评税部门主要有:税务处理部,其职能是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
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纳税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
公司服务部,对法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
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根据评税工作规程,新加坡的评税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纳税人服务部或公
司服务部对当年的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另一部分是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前年度的
评税完毕案件或纳税人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复评。如果在评税中发现重大涉税问题,必
须转入税务调查部进行调查。无论纳税人审计部或税务调查部对纳税人作出什么样的
处理结果,其评税表仍然要由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税务部制作。
纳税人服务部和公司服务部的评税规程
发送纳税人评税表 每年1月,税务处理部开始将纳税人评税表邮寄给纳税人。
纳税人评税表由计算机系统按纳税人税务号码生成,其中个人的税务号码和身份证号
码相统一。填好评税表后,纳税人采用邮寄或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税务局申报。按规定,
4月15日前为公民个人纳税申报期,7月31日前为法人纳税申报期。
收取纳税人评税表并分派至评税部门 税务处理部将收到的纳税人评税表录入、
扫描或下载到计算机系统。然后按纳税人的不同分类如个人、法人等,通过计算机系
统,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评税表传递到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服务部。纳税人服务部和
公司服务部再通过计算机系统将评税表分派给各评税小组。
评税并制作税务局评税表 评税小组进行评估时,首先调取该纳税人在系统数据
库中的相关情报资料,和其评税表中信息进行核对,如有疑问可通过网络或函调的方
式搜集调查,然后在系统中作出税务局评税表及评税工作底稿,通过计算机系统逐级
上报,最终转至税务处理部,由该部将税务局评税表和纳税单邮寄给纳税人,并最终
收取纳税人完税凭证。
纳税人审计部的评税工作规程
调取复评案件 纳税人审计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向税务处理部调取以前年度评税表,
包括纳税人评税表和税务局评税表,通常按5%的比例调取;或通过计算机系统,从
税务处理部受理纳税人缴税后仍有异议的评税案件。
开展复评 复评工作和正常评税过程相同。经调查评估后,如发现和上次作出的
评税结果有差异,则将结果及工作底稿通过系统传递给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服务部,
经过交流沟通,然后由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服务部作出税务局评税修正表,转至税务
处理部,由该部将此修正表和纳税单邮寄给纳税人,并最终收取纳税人完税凭证。
税务调查部的工作规程
服务部和审计部在评税工作中如发现重大涉税问题,可将各种评税资料包括纳税
人评税表、评税工作底稿等通过计算机系统转给税务调查部进行深入调查。调查部可
在税务局长签署调查令的情况下,对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甚至搜查。调查的结果和最
后作出的处罚决定,仍须转回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服务部制作税务局评税表,再通过
计算机系统转税务处理部,最终传递给纳税人。
如果纳税人对评税结果有异议,可先缴税再申诉举证,举证责任在纳税人。纳税
人可在缴税后30日内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如评税机构拒绝修正,纳税人可上诉至税
务检讨委员会,如仍维持原评税结果,纳税人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最后裁决。
新加坡在评税工作中,如果发现纳税人有违法事实,一般都要先给纳税人一个主
动坦白的机会。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那么此事将由无知事故定性为主动事故,处理
方法也由简单罚款变为追究刑事责任。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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