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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香烟销售将使美国蒙受巨大的税收损失 日期:2002-08-15
【新税网北京08/15/2002信息】 美国国会总审计署(GAO) 最近出台了一份
关于在线香烟销售的调查报告,称在线香烟销售每年将使美国遭受数百万美元的税收
损失。美国所有的州都对香烟销售征税,但是在线购买香烟却可以避免交纳税款,这
已经成为在线香烟销售的吸引力之一。国会总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到2005年,网上
烟草销售的销售额将超过50亿美元,美国在这些销售中所损失的税收收入也将达到14
亿美元。
按照美国税法的规定,虽然销售商没有对线购买香烟的消费者扣税,这些消费者
还是有责任向自己所在的州交纳购买香烟所应交纳的消费税。根据美国在1949年出台
的Jenkins 法案的要求,全美国范围的香烟销售商有责任将购买者的购买情况向其所
在的州进行报告,是该州可以对这名消费者征收消费税。 但是,根据GAO的调查,只
有5%的网上销售商对Jenkins 法案的规定有一定的认识,许多网上销售商甚至在网站
上发表声明说自己不受Jenkins法案的限制,并指出自己是根据 《互联网免税法案》
进行销售的。GAO在报告中称:“还有哪一个销售商因为违反Jenkins法案而收到处罚,
也没有人试图对他们进行处罚。”GAO建议加强Jenkins法案的执行力度,堵住在线香
烟销售这块税收死角。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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