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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税忙开公司英球星争当老板 日期:2002-07-31
【新税网北京07/31/2002信息】 英格兰的足球明星个个球艺高超,可作为
纳税人却并非人人守法。这些百万富翁纷纷请高明的财务专家指点,通过自己开办公
司,将纳税额降到最低。
通过“公司”逃避个税
对于从俱乐部获得的工资,税务稽查员盯得很紧,球星们不得不依法纳税。但这
些明星们通常还为一些品牌做形象代表,他们由此取得的收入往往使其俱乐部工资相
形见绌。一位英格兰球星经纪人透露,球员所赚到的赞助费几乎百分之百流向了球员
的私人公司。
他说:“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这就是商业,不是吗?球员们没道理将辛苦挣来
的赞助费拿来纳税或者交社会保险,所以他们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如果他们能把钱
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就可以减少一部分税负。”
如果老老实实纳税,那么赞助费中的40%得用于缴个人所得税,还有12%得
奉献给国民保险。然而将赞助费转移到个人公司,就可视为公司收益,这样球员们最
多只缴纳19%的公司所得税。有些球员因为报称公司经营中出现了亏损,所以连企
业所得税也不必缴。
球星几乎都开了公司
按那位球星经纪人的说法,英格兰球星开公司避税的做法“极其普遍”。这种现
象究竟有多普遍?看看以下这些例子就能知道。
贝克汉姆是步法制作有限公司的老板,这家公司建于1996年,两年前改名为
大卫·贝克汉姆有限公司,该公司称自己的基本工作是“为大卫·贝克汉姆提供服务”。
在上个财政年度,这家公司的资产为140万英镑,大部分都是现金,财务报表显示,
公司支出了48.1万英镑,这部分费用被定性为“运营开支”,不需要纳税。
贝克汉姆还和他的太太一起拥有扬德拉有限公司。截至2000年8月31日,
扬德拉的资产为15.6万英镑,大部分是现金。
欧文是欧文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他的父母也在公司里拥有股份,该公司的资
产超过120万英镑,其中79.8万英镑为现金。
英格兰队门将西曼与妻子黛布拉共同拥有大卫·西曼开发有限公司,两人和经纪
人杰洛米·安德森都担任公司董事,上个财政年度,该公司的资产为97.9万英镑,
半数是现金,半数为“投资”。
刚刚21岁的乔·科尔也拥有三家公司,这位球星在16岁时就建立了自己的第
一家公司——JJC企业,由其母亲担任公司董事。2001年9月30日,这家公
司的资产达到了15万英镑,完全是现金。
其他拥有个人公司的球员还包括木阿希利·科尔、索斯盖特、赫斯基、费迪南、
布特和斯科尔斯,其中斯科尔斯的公司在银行里放着34.6万英镑现金。
纳不纳税是隐私?
声称自己“公开、透明、负责”的足协拒绝讨论球员的纳税问题,一位发言人说,
“我们不能谈论球员的工资或其他事情,因为这是隐私。”自由民主党议员鲁塞尔认
为这种情况很“怪异”,他说:“这些爬到了国内职业足球界最高层的球员想得到更
多的钱,就用逃税这种办法,而我们这些人挣得少,却还得付大笔税金。”
球员利用自己的公司进行避税的行为在欧洲相当广泛,欧洲各国税务局对此越来
越忧虑并已经开始对一些球星的收入进行监控。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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