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色列决定向巴勒斯坦交还部分代收税收款 日期:2002-07-25
【新税网北京07/25/2002信息】 以色列7月24日决定向巴勒斯坦民族权
力机构交还部分税收收入。
据报道,这笔移交的款项为2亿以色列谢克尔(约合4400万美元),占以色列拖欠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税收数量的十分之一。
以色列总理沙龙、外长佩雷斯、国防部长埃利泽和财政部长沙洛姆举行会议,作
出上述决定。佩雷斯将决定电话通知了巴勒斯坦财政部长法亚德。
自从2000年9月份爆发巴勒斯坦人起义以来,以色列就拒绝移交代收的税收款。
当时巴以和谈陷入僵局,以色列要求巴方保证这笔资金不会被用来资助激进组织。(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