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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同意返还巴方税款 日期:2002-07-15
【新税网北京07/15/2002信息】 7月9日,以色列总理沙龙表示原则上同
意外长佩雷斯的建议,返还以色列扣押的自2000年9月以巴冲突以来拖欠巴勒斯
坦方面的约4亿美元税款。
沙龙还强调,这一款项的返还必须在充分的国际监督下进行,并且巴方必须承诺
这笔款项将不被用于资助武装分子和恐怖活动。沙龙还决定成立一个以佩雷斯为首的
委员会,专门负责这笔税款的移交。
根据以巴1993年签署的协议,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控区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
在以色列境内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税款将移交巴勒斯坦民族权力
机构。但是,自从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以色列冻结了这一税款的移交,并多次拒绝巴
方归还税款的要求。
7月8日晚间,以色列外长佩雷斯与巴新任财政部长法耶德在双方领导人同意的
情况下举行了几个月来的首次高层会谈,在会谈中巴方再次提出归还税款的要求。同
时,美国政府官员也建议以色列归还部分税款,以改善巴勒斯坦人民生活并支持巴方
的改革。
沙龙曾一直拒绝归还税款,这次他改变立场让以色列媒体和民众感到十分意外。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沙龙此举是为配合布什的新中东计划做出的又一个姿态。前不久,
以色列政府决定减轻对约旦河西岸地区的戒严,并撤除了西岸地区的11个非法定居
点,本周还将撤除9个。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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