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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中次子逃税受贿被起诉 日期:2002-07-15
【新税网北京07/15/2002信息】 7月10日,韩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宣
布起诉韩国总统金大中次子金弘业,其罪名是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和偷
逃税。
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发表的起诉书指出,金弘业在1998年2月~2002年
4月担任亚太和平财团副理事长期间,共从企业收受了47.8亿韩元(1美元约合
1200韩元)的“好处费”。其中22亿韩元为接受的馈赠,但金弘业没有对这些
馈赠依法纳税。另外25.8亿韩元为贿赂,金弘业在接受贿赂后试图利用自己的影
响力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检察机关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国家情报院有数亿韩元资金打入了与金弘业有
关的账户,金弘业管理的秘密资金中还包括一部分总统选举时剩余的资金。大检察厅
有关人士说,检察机关在起诉后还将继续调查金弘业进行洗钱活动的问题。
金弘业今年53岁,6月21日由于涉嫌受贿被韩国检察机关逮捕。金大中为此
曾向国民表示道歉。此外,金大中的第三个儿子金弘杰在5月中旬也因涉嫌受贿被逮
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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