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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公布2002年预算 日期:2002-07-04
【新税网北京07/04/2002信息】 挪威政府最近向议会递交了2002年预算案,
主要税改内容如下:(单位:克朗)
一、个人所得税
1.提高中央税附加(national sur-tax)的适用所得额,适用13.5%税率的,从
27.78万提高至32万;适用19.5%的,从73.92万提高至83万。
2.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扣除,单身个人从2.8万提高至3.01万,夫妻从5.76
万提高至6.02万;工薪者费用的最低补贴从4.03万提高至4.4万;上下班交通费最
高扣除从8800提高至9200。
3.对退休者和伤残救济金的免税点,个人从7.68万提高至8.01万,夫妻从12.
54万提高至13.07万,老年人月补贴从1470提高至1530。
4.社保捐起征点由2.22万提高至2.3万。
5.废止2001年实行的对个人股息收入超过1万者采用的部分所得归集计算制度,
代之以全部所得归集计算制度。
二、净财富税和遗产税
1.居民财产的计税价格以市价的30%为限。
2.在计算遗产税时,原规定对外国公司未上市股票按市价的30%定价,而本国
公司的此类股份则按该股份对应财产额的30%定价。在欧盟施压下,新规定取消这一
区别对待,一律比照本国公司的方法定价。
三、企业所得税
1.提高某些资产的折旧率,如办公设备从25%提高至30%,某些电子技术设施
和工业厂房从2%提至5%,酒店和饭店从2—6%提至4—8%,办公建筑从0—1%提至
2%。
2.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25%的税收扣除,最多不超过400万。若研发
服务是向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购买的,且该项目已获国家研究委员会批准,则最高扣
除额提高至800万。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无法扣除完,可冲销雇主社保捐或雇员的预
提税。
四、VAT
自2002年1月1日起对航空客运服务免征VAT,原规定该服务属零税率范围。另外,
自2002年4月1日起取消航空乘客费。 (aw2002031501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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