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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将修改投资法和关税法 日期:2002-07-03
【新税网北京07/03/2002信息】 一、最近,哈萨克议会下院对新的《投资
法》草案进行审查,将取代1994年的《外商投资法》和1997年的《国家支持直接投资
法》。
新法明确规定,国内外投资者享有投资的同等权利。国家对投资者保证:
1.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投资的经营所得除交纳税费外可自由支配;
3.投资者有权免费取得有关办理法人实体登记、许可证领取和不动产处理等规定
信息;
4.保证对私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购。
国家对以下投资提供税收等政策优惠:
1.投资于优先发展行业;
2.在哈建造新的固定资产,或以先进科技扩大和革新现有产业。
经批准,投资者可使用哈的资本、技术和组织等资源。投资优惠措施由哈国家投
资局执行。
二、哈关税委员会最近由税务局长主持召开圆桌会议,拟对现行关税法令作若干
修改:
1.整顿并改进关税法规;
2.简化货币管理和出入境通行证处理程序;
3.建立入关后结算管理制度,如核定附加税费等。
4.修改海关经纪人法规,降低报关收费。
政府鼓励所有利益各方参加关税法的修改研究,税务总局提供一个网址,号召有
关各界人士积极通过网络提出建议,另外也举行会议听取利益各方的口述。据称修改
方案已送议会,如批准,今年9月可付诸实施。 (aw2002033001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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